合伙企业所得系列-案例
发布时间:2026-01-2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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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合伙企业(丙)由自然人(王)出资30%和有限公司(D)出资70%设立,该合伙企业(丙)从事电脑修理修配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王)既是个人合伙人又是唯一从业人员,参照当地相同行业、同等从业人员工资水平,经合伙人共同商定合伙企业业(丙)按月向自然人(王)发放工资1万元元。合伙企业(丙)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2024年维修服务收入(不含税)450万元,购进维修配件成本346.38万元,缴纳增值税450*3%=13.5万元,城建税0.945万元,教育费附加0.675万元,不考虑其他事项,计算自然人(王)和有限公司(D)各自缴纳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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