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高新技术企业账务处理问题
发布时间:2026-01-3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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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二)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那么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可以承继呢?
我当时也没有高企工作的经验,可
还没等我搞明白,却通过高新技术企的资格证明白: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复审跟重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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