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众企财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4〕4号),该政策旨在优化跨境税费缴纳流程,提升便利度和规范性,主要内容如下:
### 政策背景与目标 ###
1. **政策背景**
为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规范缴库退库业务管理,保障预算资金高效入库和退付。
2. **适用范围**
涉及跨境缴纳或退付的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等税费业务,包括跨境外币和人民币两种形式。
### 跨境税费缴库管理 ###
1. **缴库方式**
**TIPS电子缴库**:通过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办理,要求国库经收处具备结售汇或跨境人民币结算资质。缴款人通过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将资金汇至国库经收处账户,经结汇后转入“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并缴库。
**转账缴库**:缴款人直接将税费汇入国库“待缴库税款”专户,国库经收处处理结汇后划转至国库。
2. **多退少补机制**
若汇款金额大于应缴税费,扣除汇兑费用后退回多余金额;若金额不足,税务机关通知缴款人补足后完成缴库。
### 跨境税费退库管理 ###
1. **退库申请流程**
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境外收款银行信息、原缴款币种等资料,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经国库审核后由国库经收处将退库资金汇至境外账户。
外币退付需注明币种,按当日外汇卖出价折算,不足汇兑费用时退回资金。
2. **社会保险费退付**
按现行制度执行,未单独调整。
### 信息申报与监管要求 ###
1. **国际收支申报**
国库经收处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涉及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还需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收支信息。
2. **部门协作与监督**
人民银行、财政、税务部门需联合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资金安全入库。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办理跨境税费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 施行时间与政策意义 ###
1. **生效时间**
自2024年2月18日起执行。
2. **政策意义**
通过优化跨境税费缴退流程,降低企业跨境纳税成本,提升资金流转效率,进一步推动我国税收服务国际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如需了解具体操作细则(如汇款凭证填写规范、TIPS系统接入要求等),可参考通知原文或联系相关部门获取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