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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个体户作为一般纳税人,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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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然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不受增值税身份的限制。
按照财税公告2023年第12号的政策规定,2023.1.1—2027.12.31期间,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的主体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分增值税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国税公告2022年3号公告官方解读,个体工商户即便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仍可以凭“个体工商户”身份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不需要额外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
税法规定六税两费的范围主要包括,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不含水资源)、印花税(不含证券)、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体户已享受其他地方税费减免,可在此基础上再减半。
个体工商户在进行六税两费减半申报时,电子税务局自行判别,申报时直接勾选减免,不需要备案,但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户小规模),自动减半;如果由小规模升为一般纳税人后,公司主体直接失去资格,个体户继续享受。
公司制一般纳税人,只有年度汇算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才能减半,每年7月更新资格。
因此,个体工商户如果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仅是增值税计税方式发生的变化,不改变其“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性质,仍然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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