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企智华财税官方网站!

增城区财税服务服务热线:

13078242204

当前位置: 众企智华财税 > 财税资讯 > 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包含视同销售收入吗?-众企会计

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包含视同销售收入吗?-众企会计

发布时间:2025-04-11 16:05
热度:43

先说答案:不包括,牢记一点,会计的归会计,税法的归税法。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中“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收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以下这些情况也属于视同销售。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经常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做对比,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本质可理解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会计中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二者的比对如下:


电话咨询
13078242204
在线留言
微信联系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