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企智华财税官方网站!

增城区财税服务服务热线:

13078242204

当前位置: 众企智华财税 > 财税资讯 > 开票收入与所得税收入必须一致吗?税局明确答复!

开票收入与所得税收入必须一致吗?税局明确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20 13:54
热度:24


增值税收入与所得税收入必须一致吗?不一致的话,预警值是多少?税务稽查的数据对比来源是哪?……


01

开票收入与所得税收入必须一致吗?税局回复!


问题内容:

“我公司从事全过程造价咨询行业,目前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时,我们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了增值税,但由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我们未确认收入。这样造成了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这样可以吗?”

税局回复:

“……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条件

……

二、增值税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

……”

因此,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条件并不完全一致。如您公司仅收取预付款,不具备上述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未确认收入导致的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属于合理差异。”

根据税局的回复,给大家总结如下:

1、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不同:


2、由于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条件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如果公司仅收取预付款,不具备上述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未确认收入导致的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属于合理差异。

3、尽管两者不一致属于正常情况,但两税收入不一致属于税务预警指标,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02

两税收入不一致的预警指标怎么算?稽查的数据对比来源在哪?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的预警值

企业所得税收入小于增值税销售额的部分占比超过10%

(增值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10%

二、稽查数据对比来源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行营业收入金额,(包括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纳税调增收入-纳税调减收入


上一篇: 没有了
电话咨询
13078242204
在线留言
微信联系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