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子公司、孙公司,多层级合并
有个学员问我,小哥,能不能在最终层面抵消,他不想一层层抵消上来。
在我的观念中,这是不行的,因为少数股东权益不好算。我在实务工作中,看到好多前任会计师在最终层面直接抵消的,少数股东权益都算错了。
他想叫我研究一下。
本来我是不想研究的,理由是少数股东权益太难算了,变量特别多。
忙完手头的事情之后,转念一想:咱们的课程之所以这么厉害,就是一次又一次帮学员研究问题,那就再研究一下吧!
还是我们合并报表中的案例,甲公司持股G公司60%,G公司持股H公司80%,如果把抵消分录都写在甲公司层面,应该如何写抵消分录。
用咱们的“累计调整法”就超级简单啦!抵消分录如下:
这个抵消分录,要注意三个地方。
第一个地方是,抵消H公司(孙公司)的实收资本时,长期股权投资用的是G公司(子公司)对H公司(孙公司)的长投。
第二个地方是,在计算少数股东损益的时候,要用(1-子公司持股比例×孙公司持股比例),也就是(1-60%×80%),也就是52%。
第三个地方是,抵消实收资本那个少数股东权益,用的是500万×(1-80%)=100万。也就是用20%的比例计算少数股东权益,而不是用52%。
这就是我不推荐直接在最终控制层面抵消的原因,一会儿要用20%,一会儿要用52%,实在是有点乱。
其实在老司机眼中,也不算乱。根据累计调整法的思想:初始分录就用它母公司的比例,也就是20%;以后赚到的利润,都要用穿透之后的比例,也就是52%。
做完分录之后,我再用它的结果跟层层合并上来的结果去对比。
相减等于0,这就说明,两种方法的结果是一致的!
直接在最终层面合并的好处是:假设集团内各种无偿划拨,都是在合并范围内。如果是层层合并的话,假设年中划拨的,就要一边合并一半。如果是最终层面直接合并,就只要做小小的改变就可以。
假设G公司购买H公司的少数股权,如果在最终层面直接合并的话,这个又怎么处理?
假设G公司把H公司卖给甲公司(最终控制方),又怎么处理?
这些都是要继续研究的。我觉得,这个能研究出来,并且很快研究出来。
大家想不想直接在最终控制层面直接抵消?
反正我是不想,不过把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研究出来,还是有必要的。给想用的人用。
接下来,我有时间就研究它。然后把它补充进合并报表4.0的课件中。这样的话,4.0版本的内容就更多了。。。。
最近,我又发现了一种写抵消分录的方法:假设上期没有做抵消,或者上期的注册会计师不给我们抵消分录,我们应该怎么写抵消分录?
我也把解决方案给研究出来了,还是比较通用的。
合并报表4.0又要多很多内容了。
不过,现在4.0的内容已经很厉害了,再增加这些内容,就更厉害了。它才售价399,太值了。
小哥的目标,就是把合并报表从神坛拉下来,其实合并报表超级简单的。
今天,有个学员做合并,很久都做不平,然后她过来买课,我点拨一下,她就把合并做出来了。。。避免了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