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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没有发票的费用该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25-10-2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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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辈子财务,无非两张纸,一张发票,一张报表。

财务人员对于发票的执着和坚持,超越人生所有。

1.

开票难。

业务人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材料,比如合同、订单、发货单、收款单等,否则,财务肯定不会开票。

这个很好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于发票的开具有专章规定,虚开发票的情形之一是“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轻则罚款,重则入刑。

从保护自己、经办人、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的角度来看,财务人员要求业务人员证明业务真实发生,且开具与实际业务相一致的发票,是无可厚非的。

有的人可能会说,财务怎么就那么没有担当,一点风险都不愿意承担,按照客户要求的税目和事项开张发票有啥嘛,税务局也不一定能查得到。

这不是愿不愿意承担风险的问题,而是在业务人员迷失于客户销售业绩提成的金钱迷局时,唯有清汤寡水的财务人员保持了独有的清醒。

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虚开发票票面累计金额50万即入刑,所有签字授意者均在此列。对于很多企业而言,50万元还不够开一张发票的吧。


所以,老板们一定要记住,财务人员的绩效薪酬千万不要与销售业绩挂钩。


2.


报销难。


“你这个没有发票,不能报销。”“你这个发票不符合规定,不能报销。”


这是财务部门费用报销审核岗的“口头禅”,一天不说个十遍八遍的,说明他们没有认真工作。


`业务经办人员也很委屈,明明是为公家办事,真实发生的费用,有合同、有转账记录、老板也能够证明,为什么非要纠结于发票呢?


其实,这是财务人员宁愿受着被经办人员各种指责谩骂,也要维护企业利益的个人行为。


为什么要突出这是财务人员的个人行为?


《发票管理办法》虽然有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但是并没有说没有取得发票会怎么样,实际上也不会怎么样。只是明确规定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也就是说,“没有发票,不能报销”,不是法定的。没有哪部法律规定无发票不准报销。


财务人员坚持有发票才能报销,是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需要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这里的“合法有效凭证”涉及外部凭证的主要是发票和财政票据。


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抵扣,也就是要多交税。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财务人员通常还会要求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报销,这也是按照《增值税法》规定,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抵扣。


所以,财务人员要求报销必须有发票,甚至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对企业依法合规“不多交税”的极度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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