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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的重点是什么?

202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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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局查账,一般都查什么?

税务局一般会重点查询以下4个方面:

查发票及合同、查收入及成本、查上下游账簿、查资金流

1、查合同。查询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及需求出发,查看是否存在异常的交易情况;

2、查发票。看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企业经营范围内业务,购买方收取的发票是否是企业日常经营所需;

3、查上下游。查询上下游的账簿,购买方和销售方针对同一笔交易入账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一致;

4、查资金流。以结算方式为出发点,查询银行卡及现金的流向是否存在无真实资金流,或者资金流异常回流,以及双方的资金流不一致的情况。还有要特别提醒医美老板一点,在面对发票问题时,一定保证发票、业务、资金三流一致,提供一条完整真实的证据链,否则还是有可能会被认定存在问题。

5.八大重点稽查行业:医药行业:电商行业:建筑行业:中介行业:环保机构:农副产品加工:大宗商品销售:进出口贸易:还有针对高收入人群,这些行业和人群是最容易被稽查,而且是不定期随机抽查,企业只能完善自身经营。

二、税局查账,一般什么时候查?

税务局税务检查一般是每年的5月-12月,日期并不固定。当然如果通过系统判别你有问题,那么税务稽查组也可能上门检查。

以下三种情况,税务机税务机关就有可能随时来检查:

1、发票管理系统发现某个单位的发票用量明显增多;

2、税负较上月相比较变动率超过正负30%;

3、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0%的时候等。

三、税务稽查重点

01|虚开发票

现在国家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虚开发票一旦被稽查,除了补缴税款,构成犯罪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02|公转私

《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表示: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

9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现金交易超5万

2.公转公超200万

3.私户转账金额过大:境内转账超50万境外转账超20万

4.规模小但流水巨大

5.转入转出异常:分批转入集中转出、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6.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7.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8.频繁开销户

9.闲置账户大量交易

03|骗取出口退税

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四部门联合预防和打击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04|增值税零申报

作为一些企业常用的手段,增值税零申报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零申报持续时间一旦达到6个月,税务机关就会对企业展开分析调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隐匿收入等问题。

05|虚列人员工资

针对人员工资,税务机关会从工资支出凭证、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等方面严查工资费用。

在此给大家3点建议:

1、工资表涉及人员签字;2、通过银行代发工资,避免现金发放;3、工资发放员工,一定要交社保、签劳动合同。

6|税收优惠企业认定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也是税务机关清查的重点。

07|税负率异常

税务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如果企业平均税负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08|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异常

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正常情况下企业新增的“其他应收款”占收入的比重较小,如果数额较大且年度终了后没有归还,可能会被税务局,视同对股东的分红,补缴20%个税。

“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可能会被税务局怀疑存在隐藏收入、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9|预收/预付账款异常

如果当年预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20%(即当年预收账款余额/销售收入>20%),说明企业收到了很多款项,但没有发货,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企业已经发货,但不确认收入的情形。

付账款余额是负数,且金额较大可能是收到了款项没有确认收入,有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10|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异常

1、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收账款或应付大于销售收入的80%

企业赊销业务占比太大,缺乏现金流但还能存活,违反常理,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2、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的80%

应付账款过大,说明企业很多业务购货不付款,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购买虚开发票的情形。

11|企业收入、期间费用变动异常

如果企业期间费用变动率与收入变动率相差超过20%,也是税局关注的重点。

12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销售额不一致

企业所得税收入小于增值税销售额的部分占比超过10%,即(增值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10%,这种企业可能存在少记、漏记收入、延迟确认收入的嫌疑。

11|库存异常

如果企业(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大于50%,企业存货可能存在账实不符,隐瞒收入。

发票开具实行全票面上传,简单说就是发票开具不只是发票抬头、金额,就连开具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都会被监管。也就是说,公司的进销存都是透明的。只要企业开具的发票异常,马上就会接到税务局电话,甚至会实地盘查,一旦有问题,就会涉嫌偷税。

在此提醒,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账实差异分析表。再者违法的事情不要做,不要开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发票。

四、管理费用相关的9类风险点要着重注意

风险一: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乱挂

管理费用不是垃圾桶,二级名细挂账要正确,以免产生税务风险。建议分6大类设置:

1. 薪酬类: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福利费等;

2. 日常费用:办公费、交通费、图书资料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信费、快递费等;

3. 专项费用:培训费、审计费、中介服务费等;

4. 办公场所费用:办公场所租赁费、物业费、水电气暖费等。

5. 摊销、折旧费用: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分摊等。

6. 减值类:资产减值的费用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无形资产减值等。

风险二:向员工发放的餐费补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风险三:向员工发放的通讯费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风险四:向员工发放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风险五:股东员工个人消费,在企业报销

涉税风险有3个:

1. 增值税风险,报销如果涉及专票,涉嫌虚抵增值税的嫌疑。

2. 企业所得税风险,涉嫌虚增成本,构成偷税。

3.个税风险,有些企业让股东老板找发票,恶意转移分红,偷逃个税。

风险六:企业组织旅游费

有些企业认为公司组织员工集体活动、旅游,有发票入账,还有风险吗?

是的,这里涉及少缴个税的风险。

风险七:给员工发放住房补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风险八:企业发放的出差补贴

1. 据实报销:员工可以凭合法票据报销的,不征收个税。

2. 对于没有票据的,发放的差旅费津贴、补贴在标准内不征收个税;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税。关于差旅费津贴的标准,在税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建议企业在适用政策时,咨询当地税务局。一般情况下,企业差旅费津贴标准参考当地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3. 单位借差旅费补助名义或超规定标准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风险九:向员工发放劳保用品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实际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不属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企业以“劳动保护”的名义向职工发放其他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则应并入到“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企业财务报表列报中常见的风险点

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

1、较大余额长期挂账,且营业收入发生额较小—可能存在销售收款长期挂 不确认收入的情形 。

2、较低余额长期挂账,且营业收入发生额较大但毛利率较低—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形。

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

1、大额借方余额长期挂账—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形 。

2、大额贷方余额长期挂账—可能存在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形。

存货

1、较大余额长期挂账—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及成本的情形。

2、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大幅减少—可能存在存货的非正常损失, 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税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大额借方余额长期挂账——

1、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形(资金流出)

2、可能存在股东出资后抽进资金的情形

3、可能存在股东或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的情开

4、可能存在变相向个人股东分红逃避个税的情形

大额贷方余额长期挂账 ——

1、可能存在陆瞒收入的情形

2、可能存在购买虚开发票的情形 (资金回流)

3、可能存在商业返利未按规定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商贸企业)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1、生产用固定资产与产出规模不符(制造业企业)—可能存在少计收入、账外经营或虚开发票的情形。

2、 在建工程大额借方余额长期挂账—可能存在在建工程不转固定资产,逃避房产税的情形 。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1、现金流量充足,但借款余额长期较大—可能存在借款被股东或关联方无偿占用的情形。

2、借款余额较大且存在建工程项目—可能存在借款费用未按规定资本化的情形。

3、借款的增长与利息支出的增长不一致—能存在把收入计入借款类科目,以逃避纳税的情形。

注:需排除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积余额有变化——

1、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是否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

2、如有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情形—个人股东是否按规定缴纳了个税 。

3、如存在股东豁免债务的情形—是否都按规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当年的净利润大于留存收益的增加——

如存在分红的情形,个人股东是否按规定缴纳了个税 。

利润表项目列报风险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变动方向背离—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购买虚开发票、虚增成本等情形。

注:需扣除行业环境、企业经营模式或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等客观影响。

期间费用

1、期间费用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相背离—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或虚增费用的情形 。

2、账面无车辆或少车辆,期间费用列支大量油费发票—可能存在虚列费用的情形。

3、非科技型企业列支大额研发费用—关注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加计扣除是否符合规定。

营业外收支

营业外收入—

1、不免税的补贴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2、接受捐赠是否按规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营业外支出——

如存在税务罚款、滞纳金等不得税前扣除,是否按规定做了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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